再看胡佳
23日欧洲议会决出2008年度萨哈洛罗夫言论自由权奖获得者,以颠覆罪名被判入狱三年半的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胡佳获得这一奖项。
今年4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胡佳在境外网站发表题为《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和《一国不需要两制》两篇文章,"恶意造谣、诽谤及煽动,妄图达到颠覆国家政权"为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胡佳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其中《一国不需要两制》这篇文章我看了下面的一些留言,里面似乎只有一个人表示赞同,大家也可以去看看,可以自行翻墙,或者这里。
仅对这篇文章而讲,我很不赞同。文中作者没有提及任何类似“证据”一类的内容,而只是满篇看似真实的“猜想”,文章主体部分也就是对于香港问题看法令我怀疑作者究竟有没有看过香港媒体的报道,在他眼中香港媒体已经被“同化”,而我看到的是大陆媒体的逐步开放。
对于同一个问题作者似乎只能看到阴暗面,而我相信大部分正常人在承认阴暗的同时还是能够看到改善的。作者对贪官也是谈的很多,恰巧在作者获奖的当日原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被“双规”,还有之前的刘志华,以及再早些的陈良宇问题,这不就是改善吗?高官也会出问题,也会被披露哪怕已经不再任职。
作者文章结尾谈到争取民主化,我认为民主不是解决一切问题办法,贪官这个问题民主就解决不了。阿扁怎样?这是民主的产物吧,贪得比谁少?
现在我们回到这个奖项
萨哈罗夫奖由欧洲议会设立于1988年,颁发给对维护人权有显著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这个奖项是以1975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原苏联核物理学家安德烈·萨哈罗夫的名字命名的,奖金额为5万欧元。曾经获得过这一奖项的包括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
个人感觉胡佳获奖稍有逊色,去年胡佳曾致信德国总理默克尔,感谢并支持其于去年9月会见达赖喇嘛。越来越看不懂他究竟要做什么,如果他把西藏问题也看成是人权问题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关他也就再理所应当不过了!所以我感觉判决书中的原因只是一个托词,没错,还有些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不评论了,不评论了。





6 条评论:
真正民主推行的基础是很高的,不过是一种体现公平的手段而已。
@虚飞:公平确实是一种民主的体现,但感觉民主应该还包含更多的东西
支持胡佳不是因为他说的怎么样 而是因为他敢说
胡佳越来越被推崇是因为 他给了人们打破这个言论专制政策的可能性
正如那句话: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为什么政治犯不引渡是国际社会认可的引渡法原则之一,因为没有那个国家、政府脆弱到因为一个人的言论便分崩离析了的。
@Zoll:我很赞同那句话,不过虽然没有哪个国家因为一个人的言论便分崩离析,但是每个国家都有一些人为此“牺牲”,可悲啊
呃……胡佳是谁?
@Yan:这个...那你去一下维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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